河南淇县:4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检方被提起公诉
正义网电(记者吕峰 通讯员赵宝仓 钟文澜)偷偷将死苍蝇放入菜中,再以饭店卫生条件有问题相要挟,吃“霸王餐”不说,还进行威胁、恐吓,影响饭店正常营业。近日,河南省淇县检察院将邵光等4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今年6月,孙某开了一家饭馆。开业当天,淇县某村村民邵光邀请几个朋友过来吃饭。吃了一会儿,邵光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死苍蝇偷偷放入菜中,然后以此为由拒不付账,并让孙某包赔精神损失,否则就让店“黄”了。邵光大吵大嚷,导致其他顾客纷纷离去,其中多数人没有付账,孙某损失2000多元。
为息事宁人,孙某一再赔礼道歉,并为邵光免单。当晚,孙某还特意请邵光等人吃饭。次日,邵光又纠集杜强等3人来饭店吃饭。这一次,他们如法炮制吃“霸王餐”不说,还大肆威胁、恐吓,将其他顾客赶出去,使饭店无法正常营业。两天后,邵光等人又先后两次纠集多人,在该饭店内强行占座,使其他顾客无座就餐。6月l3日,孙某报案。当日,淇县公安局将邵光等4人抓获。
检察官说法
根据20l3年7月22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邵光等人屡次吃“霸王餐”的行为,主要侵犯的是社会公共秩序而不是财产权,虽然他们通过言语使被害人财产权、人身权受到一定程度的威胁,但其主要目的是耍威风、取乐,无理取闹,让孙某知道在当地开饭店必须屈服于自己,而不是主要为敲诈钱财。邵光等人非法占有他人少量财物的行为处于从属地位而非主导地位,给被害人造成的精神压力以及对社会秩序的破坏,远远超过了给被害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因此,邵光等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