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打猎射杀村妇"续:警方收缴枪支刑拘多人

17.11.2014  16:52

  衡阳一公职人员打猎射杀村妇事件有新进展。新京报记者今天(11月17日)中午独家获悉,继肖卫东非法持枪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批捕后,衡东县警方“收缴部分枪支”,并对当天参与打猎的多人刑事拘留。

  据昨天官方通报,11月9日12时许,肖卫东、欧阳某等11人抵达衡东县高湖镇羊角村地段,肖卫东发现前方约20米处的柴草中有黑影晃动,以为是野猪,遂用双管猎枪(系欧阳某所有)朝黑影开了一枪,致使正在树林里捡拾茶籽的罗运英死亡。

  衡阳官方在昨天的通报中称,衡东县警方依法对欧阳某等10人进行传唤,对欧阳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一案正在作进一步侦查。

  新京报(官方微信:bjnews_xjb)记者今天上午了解到最新进展,衡东县警方对当天参与打猎的10人传唤后,目前已经“收缴部分枪支”、“刑拘部分人”。衡东县警方未通报收缴枪支数量和新刑拘人员名单,称详情需等宣传部门统一发布。

  警方依据掌握的线索收缴的枪支与当天打猎是否有关联,衡东县警方还在进一步核查。

  另据新京报记者了解,参与11月9日打猎的人员中,不止1人是党员。衡阳官方的通报说,衡阳市纪委、市监察局正取证核实涉案党员和公职人员情况,并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只有猎民在猎区、牧民在牧区,才可以申请个人配置猎枪。衡东县高湖镇镇长刘章云此前接受央广记者采访时介绍,事发地点并不是狩猎区。(记者 刘刚 实习生 马金凤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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