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两家人因琐事冲突 2人受伤住院1人被刑拘
7月16日下午,万宁后安镇安坡村两家人因琐事发生冲突,造成一方当事人高某龙、高某壮两兄弟受伤住院,另一方当事男子陈某波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陈某波家人称,高某龙、高某壮两兄弟持枪持刀到他们家生事。当地派出所表示,对于高某龙是否持刀持枪问题,警方正在调查取证。
2013年因手机起争执,一男子砍伤他人
37岁的后安镇安坡村民陈某雄介绍,2013年,二弟陈某勇和同村村民高某龙因一部手机发生争吵,当时双方均拿着刀,三弟陈某波控制不住情绪,砍伤了高某龙致其受伤住院治疗,事后经双方多次协商,决定由陈某波一次性支付高某龙10000元医药费作为补偿,高某龙不再追究。2014年1月17日,在安坡村治保主任高某江的调解和现场见证之下,陈某波一次性支付给高某龙10000元现金,高某龙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并按了手印。
陈某雄说,过了一段时间,高某龙和弟弟高某壮又找到他的三弟陈某波,高某龙称自己头痛需要治疗,要求再支付5000元赔偿金,三弟表示同意,但他当时身上只有3300元现金,就提出向高某壮借钱,对方表示同意。后来高某壮将1700元现金交给中间人同村村民陈某龙让其转交,然后三弟陈某波将借的1700元和自己的3300元共5000元支付给高某龙。
7月18日下午4时许,安坡村治保主任高某江在电话中向记者证实,陈某波当时已向高某龙支付10000元医药费,高某龙同意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的经过。
今年因借款起争执,双方又发生冲突
陈某雄说,7月16日下午,三弟陈某波接到高某壮索要1700元借款的电话,三弟表示1700元借款当时是高某壮交给同村村民陈某龙后借给他的,如果要归还,也应给陈某龙再转交,双方为此事发生口角。陈某雄说:“几分钟后,高某龙、高某壮等10余人开着小轿车骑着摩托车,手持短枪和长刀,冲进我们家,在客厅开了两枪,所幸没有伤到人,我们准备反抗时,对方10余人匆匆离开了现场。”
记者从一段监控视频发现,7月16日下午6时30分许,一名疑似高某龙的男子和一名拿着砍刀的男子从一辆小轿车下来,走在前面的男子下车后,突然从挂在脖子上的包内掏出一个东西。陈某雄称,包内掏出的东西就是行凶的短枪。
后安镇派出所陈所长表示,冲突造成高某龙、高某壮两人受伤入院,其中一人昏迷不醒,另一人腿部、手部、头部受伤较重。陈某波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于7月17日被刑事拘留。
派出所:会做出公平公正的处理
昨日中午,在海口市海甸岛武警边防医院,记者见到了被砍伤住院的高某龙、高某壮兄弟。高某龙称,2013年双方确实因为手机一事发生冲突,他被砍伤住院治疗,陈某波曾支付万元医药费。但高某龙表示,当初在签订调解协议书时,陈某波还答应事后经济宽裕时,再补偿一笔医药费给他,陈某波却一直未履行承诺,况且陈某波借了他弟弟高某壮1700元未还,所以他再次向陈某波追讨。7月16日下午他们上门追讨时中了陈某波兄弟的“埋伏”,导致他们两人身体多处被对方砍伤。同时高某龙否认他们进入陈某波家里时持刀持枪,称当时他们只是赤手空拳前往陈家索要1700元借款。
后安派出所陈所长表示,监控视频中高某龙所持物品是否为刀和枪,派出所正在调查取证。他表示,派出所一定会就此案做出公平公正的处理,不会偏袒任何一方。(记者 罗晓宁)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