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取消100人以上人员聚集活动,100人以下活动需报备
8月3日,屯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印发的提升疫情防控措施通知明确指出,所有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取消100人以上人员聚集活动,100人以下活动到辖区镇政府报备。
通知指出,8月3日起,全县客运站、医疗机构、学校和托幼机构、监管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宾馆、酒店、饭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电影院、图书馆、网吧、酒吧、公园景区、娱乐场所、大型活动场所等公共场所实行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所有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取消100人以上人员聚集活动,100人以下活动到辖区镇政府报备;餐饮行业保持就餐距离,开展隔桌隔位就餐,使用公筷公勺;屯昌县居民非必要不离县离省,返回时要持48小时阴性的核酸检测结果并主动向社区、村(居)报告。
所有小区恢复进出扫码,无智能机的老人携带身份证;所有小区恢复每天至少两次消毒,物业做好台账(有物业公司的由房管局负责,无物业的公司由属地居委会负责)。
通知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持续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及时监督检查汽车客运站、医疗机构、学校和托幼机构、监管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宾馆、酒店、饭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电影院、图书馆、网吧、酒吧、公园景区、娱乐场所、大型活动场所、冷链食品和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场所(含网络销售三文鱼等进口冷链食品的监管)等重点单位和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特别要督促各有关单位积极落实重点人群排查上报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警告直至关停,待整改到位后,再予以复工和重新开放。
同时,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认真落实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本单位新冠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指南,切实落实本单位人员出入管理、个人防护、测温扫码、健康监测、通风消毒、健康宣教等防控措施。
此外,“应检尽检”人群所在单位要按照我省规定要求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做好相应防控措施,防止交叉感染,最大程度减少疫情传播途径,确保做好防范应对和风险处置工作。
通知还要求,落实个人防护责任,落实“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实行24小时值班报告制,强化应急组织能力,落实个人报告责任,落实个人配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