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总局通报食品安全监督情况 海南6产品抽检不合格

09.12.2014  12:11

      原标题:国家总局通报2014年第二阶段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

      海南六个产品抽检不合格

      国家总局日前通报了2014年第二阶段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海南省有六个产品抽检不合格,涉及生产厂家为定安定城涓涓榨油厂、定安春阳食用油有限公司和海口芦荟缘食品有限公司。12月8日,记者从省食药监局了解到,海南省食药监部门已经督促相关市县食药监局依法采取处理措施。

      定安定城涓涓榨油厂的不合格产品为2014年8月13日生产的4种规格花生油。450/ml瓶的阿财花生油生产30瓶,销售6瓶(其中4瓶被抽样单位购买),召回24瓶。900ml/瓶的阿财花生油生产14瓶,销售7瓶(其中4瓶被抽样单位购买),召回7瓶。1.6L/桶的阿财花生油生产6瓶,销售6桶(其中4桶被抽样单位购买)。3L/桶的阿财花生油生产5桶,销售4桶(其中4桶被抽样单位购买),召回1桶。目前该批次的产品均已在市场下架召回,召回的产品均进行了无害化销毁处理。定安食药监局依据有关规定,对定安定城涓涓榨油厂没收违法所得876元,罚款6500元。

      定安春阳食用油有限公司的不合格产品为2014年5月3日生产的5L/桶二级“春阳”牌花生油。该批次产品生产8桶,销售7桶(其中4桶被抽样单位购买),召回1桶。目前该批次的产品均已在市场下架召回,召回的产品均进行了无害化销毁处理。定安食药监局依据有关规定,对定安春阳食用油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015元。罚款4000元。

      海口芦荟缘食品有限公司的不合格产品为2014年6月6日生产的245ml/听果肉椰子汁,目前海口食药监局正在进行处理。

分享 网友评论 登录|注册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

新闻中心 在线首页 投诉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