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交警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41起 其中醉驾89起

14.11.2014  19:35

      图为交警正在给司机检测酒驾。海口市交警支队供图。

      文明出行你我同行

      ——海口公安交警“交通安全”系列专题之二

      醉驾入刑已经三年有余。交警部门广泛宣传和从严打击喝酒驾驶的行为,起到一定震慑作用。

      然而,还有一些市民心存侥幸,饮酒驾车甚至醉酒驾车,发生事故追悔莫及。今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海口交警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41起、醉酒驾驶89起。

      交警部门提醒,防酒驾需司机加强自律,更需身边的亲朋好友提醒和帮助,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司机朋友养成饮酒勿驾车的好习惯。

      男子醉驾连撞10车

      今年8月30日中午,一名男子醉酒驾驶别克商务车,首先在滨海大道追尾了一辆轿车,接连撞了一辆公交车,一辆出租车,二辆小轿车和五辆电动车,沿途经过滨海大道、五指山路、海府路,最终因为车辆爆胎在海府路停下来。

      交警部门控制住别克车司机张某,经过抽血化验,肇事司机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98mg/100ml,超出醉酒驾驶标准80mg/100ml三倍多。

      第二天,张某对于昨天发生的一连串交通事故,仍处于“模糊”状态。“不记得撞几辆车了,好像撞了电动车……”张某表示,昨天中午他和几位朋友喝了白酒又喝红酒,上车前感觉清醒,但是驾车上路后酒劲上来了,想驾车回家但是总找不到回家的路。

      据悉,张某今年40岁,是海口一家公司的管理人员。事故造成10辆车不同程度受损,多人受伤。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张某刑拘。

      酒驾者心存侥幸

      近年来,通过交警部门及媒体广泛宣传,饮酒驾车一旦被查处,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司机朋友普遍知晓,而且,交警部门查酒驾已经成为常态化工作。但是,为何仍有不少司机“顶风作案”呢?记者分析,司机的侥幸心理仍是酒驾的主因。

      “酒驾的人心存侥幸,认为只要不出事正常驾驶,交警未必能发现,自己不会这么倒霉。”海口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民警结合事故案件分析酒驾司机的心理,有的人在酒精的刺激下过高地估计自己,认为自己车技好,喝点酒甚至比平时开车还顺溜,想在亲友同事面前炫技;有的人觉得酒后与其麻烦去找人代驾,将方向盘交到他人手中,不如自己开车,只要开慢点、小心点,不会出事的。

      “但是,他们忽视了一点,酒后不驾车,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民警说。

      2012年6月,市民姚某醉酒驾驶无证电动车在白龙北路行驶,撞倒马路中间护栏后,姚某则摔入护栏另外一侧道路。不料这时,恰逢个体户林某醉酒驾车迎面行驶而来,从姚某身上辗压而过。两位醉驾的男子,姚某瞬间丧失生命,另一人林某在赔偿姚某家属40万元后,同年9月被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追悔莫及。

      酒后驾车反应慢

      据个体户林某事后回忆,当时他驾驶越野车经过事发路段时,模糊地发现车道内有一物体,但当时不但视线模糊,意识模糊反应也慢,事发后才知道“物体”是一个人。

      据交警部门介绍,有试验表明,驾驶员在正常行车时,发现前方有异常或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急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饮酒后尚能驾车的情况下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也要相应延长,微醉状态下开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正常开车的16倍。

      这组数据显示的是微醉情况下开车的危险性,而醉酒状态下人的触觉、感觉和判断、操作能力更是大大降低,还会出现视觉障碍、视像不稳、应对迟缓等生理反应,往往无法正常控制刹车、油门、方向盘以及档位,为道路交通事故埋下重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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