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电影公司原经理黄兴民被处分
12.12.2014 13:19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原标题:五指山市电影公司原经理黄兴民被处分
日前,五指山市纪委对市电影公司原经理黄兴民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黄兴民在担任五指山市电影公司经理期间,在为公司职工办理失业补偿金手续过程中,收取职工“办事费”共计7400元。2000年至2001年,五指山市电影公司在出售国有资产过程中未按财务相关规定完善手续,违反了财经纪律。其上述行为已构成违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五指山市纪委决定,给予黄兴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五指山市纪委)
分享 网友评论 登录|注册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12.12.2014 13:19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