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竞赛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学校定于2015年6月启动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竞赛,并通过本届大赛挑选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复赛和全国决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我校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本次校级大赛由教务处、学生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团委、大学科技园办公室共同主办,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管理,组委会主任由林强校长担任,组委会成员由梁广、郑荣臻、杨海、陶海生、王华、杨钰、林明才、吴丽华、张学平等组成。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委员会主任由张学平同志兼任。专家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二)“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三)“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四)“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一)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 3 人。
(二)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我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六、赛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6月24日-7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参赛团队通过大赛报名官网、大赛 APP 或大赛微信公众平台进入报名系统, 按步骤填写创业团队负责人个人注册信息、创业项目信息、团队成员及指导老师信息、创业项目其他信息等。
1.大赛报名官网:http://cy.ncss.org.cn/2015/
2.大赛信息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http://cy.ncss.org.cn
3.大赛 APP
4.大赛微信公众平台(公众号: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三)材料提交(7月15日前提交)
1.在线报名完成后,参赛团队还须填写“2015年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师范大学校级赛报名表”(见附件1)。
2.参赛材料为报名表、项目计划书(见附件2、3)及一分钟展示视频。实践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参赛材料按后续通知文件要求,提交至大赛组委会,具体为:
(1)书面材料:报名表、项目计划书一份(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以上书面材料请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2)电子材料:报名表、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及一分钟展示视频 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视频格式为MP4格式,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
(四)比赛安排
1.时间:8月13日上午8:00—12:30;
2.地点:另行通知;
3.采用“15+5”(项目展示15分钟,现场答辩5分钟)的答辩评选模式,由评审专家现场打分,取平均分作为最终得分,每个项目不少于5名专家打分。
七、评审及奖项说明
(一)各环节比赛内容
1.项目计划书评审
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实践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2.项目展示及答辩
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3.投资人面谈
参赛团队与数位风险投资人进行逐一面谈,并结合自身创业项目制定合理可行的风险投资方案,在规定时间内与投资人商议,确定投资意向。评委会通过各参赛团队风险投资方案展示、答辩表现、获得投资意向数量等几个要素进行评分。
(二)奖项设置
赛前不设具体的奖项数量,赛后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获奖项目。获奖项目学校将颁发证书和奖金。
获奖的在校生团队,根据获奖情况,可获得学校教务处奖励的1-2学分,该学分可申请替换专业课或公选课学分。获得省级、国家级奖励可获得3-6学分,该学分可申请替换专业课或公选课学分。具体学分奖励情况依据获奖等级定。
八、其他事项
(一)各相关部门、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并积极发动毕业近五年内的校友来加入此次比赛。各相关部门、学院要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同时,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二)为确保竞赛能顺利实施,海南师范大学大赛组委会专门设立了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QQ群(群号为:210196438),为参加竞赛的同学搭建一个良好的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平台,请参加竞赛的同学积极加入该群。大赛有关事宜,可在大赛官网查询也可与教务处或信息技术学院联系。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1.信息技术学院 罗志刚
联系电话:1330760950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信息楼北楼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二楼教务办。
2.教务处 杨杏利
联系电话:1309899445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实践科106办公室。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docx
2. 报名表.docx
3. 项目计划书.doc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