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钱房子却未通过验收 海南开发商被判赔偿近7万元

27.07.2015  18:33

      原标题:交了钱房子却未通过验收 海南开发商被判赔偿近7万元

      钱交清了房却未通过验收

      开发商被判赔偿买房夫妻近7万元违约金

      一对新婚夫妻在海口国贸买了一套房屋,交了113万余元房款。可是开发商却迟迟没有交付房屋。为此,夫妻俩将开发商起诉到海口秀英区法院,要求支付违约金。

      2014年1月25日,张玉燕、李新杰与海南某公司签订《海口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位于海口国贸某花园小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某公司应在2014年3月31日前将已完成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和各种专项验收,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的房产交付给张玉燕夫妻俩。如果某公司逾期交房超过90日后,张玉燕夫妻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张玉燕夫妻二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开发商需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张玉燕、李新杰夫妻二人先后分3次支付了113万余元的房款。房款交了,他们却一直没有看到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也一直没有交房。

      法院查明,该房屋仍无法交付使用。法院认为,根据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张玉燕夫妻已按照约定付清全部房款113万余元,但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不具备交房条件,且至今仍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该院判决海南某公司向张玉燕夫妻支付违约金6.8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