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学习贯彻执行习总书记重要批示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原标题:立规矩抓制度扬新风树正气
——我省深入学习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座谈会发言摘登
编者按:9月22日,我省召开了深入学习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座谈会。会上,6位有关负责同志,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规定精神,进行了交流发言。本报摘录他们的发言,以飨读者。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罗志军
省纪委监察厅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严明的纪律保证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规定贯彻落实。
一是坚持从具体问题入手,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省纪委紧盯元旦、春节、五一和端午等重要节点,加强节日期间的执纪监督部署,引导广大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纪问题。截至8月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明察暗访842批次,省纪委监察厅还与财政、审计、地税、国税等部门建立联动协查机制,建立对“三公”消费治理的联动协查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遏制公务开支和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在海南日报、电视台开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曝光台,持续增强威慑力。
三是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省纪委年初召开了六届三次全会,对专项整治“吃拿卡要”、“车轮上的铺张”、利用红白喜庆敛财等八个突出问题进行了部署。
四是开展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活动,以民意倒逼作风转变。在2012年以来开展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的评价对象扩大到115个,实现了对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管理部门、行业单位全覆盖,评价过程和结果也将全部向社会公开。
五是正人先正己,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委的规定。省纪委监察厅坚持从我做起,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先后出台规范公务接待、公文办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17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管理,促进机关作风转变。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改革体制机制
省财政厅副厅长方光荣
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我厅出台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系列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一是规范内部管理,出台加强厅机关经费管理的规章制度。二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建立完善与预算单位的会商机制,主动到预算单位会商。三是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了解财政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支持保障改善民生和生态建设方面的意见,倾听基层群众对各项财政惠农政策的落地情况。
在加强预算管理,压缩“三公”经费上,我厅切实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落实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严格各项预算审核,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省政府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公开本部门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各市县区统一在4月30日公开2014年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在8月1日前全部公开“三公”经费预算。
在强化内部控制,严格公务支出上,我厅加强公务支出管理,先后制定一系列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实现对公务支出管理的全覆盖。进一步建立“三机制一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公款报销接待和大额支出报账审核规范化程度。实行资金流向三级纠错,及时核查和纠正违规操作问题。
在强化源头防控,深化财税改革上,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转移支付体系,改进专项资金管理,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建设等。同时,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反腐倡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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