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乐活公寓售楼公司涉一房两卖 房子将被拍卖
海口乐活公寓小区的业主,因为房子的事情天天烦恼,跟“乐活”二字相差甚远。16日,王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称,该公寓20多户业主买房住了5年多,谁知售楼公司负责人将整栋楼拿去抵押贷款,相关负责人“玩失踪”,如果房子被法院拍卖,业主们将面临无房可住的困境。
“房子产权不明,孩子上学成了头疼事”
16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海口市青年路渡头村378号的乐活公寓。记者了解到,目前乐活公寓共有20多位住户。来自湖北的张先生介绍,他是2010年买的房,在这里住了5年多,可迟迟没有拿到房产证,且居委会也不给他们办理居住登记,小孩上学、电动车上牌等手续办理都不方便,给生活造成很大的困扰,“我11岁的儿子马上就要小学毕业升入初中了,但因为房子产权不明,在哪上学成了一件头疼事。”
记者从张先生提供的《房地产买卖契约》上看到,该契约的签订日期是2010年3月16日,内容显示张先生出资25万元购买乐活公寓403室,双方约定2010年6月30日交房,在2011年6月30日前办理房产证。
“作为乐活公寓的业主,我们一点都不‘乐活’,因为房子的事情伤透脑筋。”张先生说,全额付款买的房,却被开发商抵押给了别人,“业主提出异议被法院驳回,如今我们面临无房可住的困境。”
为此,记者来到海口市美兰区白龙街道办事处千家社区居委会了解情况。居委会的谢主任介绍,只要在这里住,就可以办理居住登记,开居住证明,“有些业主是让我们开房产证明,这个我们没有权力开,但只要有身份证、户口本登记,我们经过实地查看,确认他们在这里居住,就可以开居住证明。”
随后,谢主任查看登记资料后告诉记者,目前乐活公寓有十几位住户已经办理了居住登记,“这个房子存在产权纠纷,孩子上学这类问题不属于我们管,我们也无能为力。”
房子被抵押,业主提出异议2次被驳回
住了5年的房子,业主全额买房,如今为何会产权不清?住在乐活公寓4楼的业主王女士告诉记者,乐活公寓的房东李某和海南义鑫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文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和一份授权合同,授权文某处理乐活公寓的销售等事务,并且都经过公证,她是在确认文件的合法性之后,才跟文某买的房。
“我2010年一次性付完全款后,文某承诺会在一年内办理房产证,谁知一年期满之后,房产证却没有办下来,我多次催促文某,可对方一再推诿,事情便搁置了下来。”王女士说。
2014年7月1日,一张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的公告,打破了乐活公寓的平静。该公告称,因为被执行人文某欠债,法院将对乐活公寓房产进行拍卖,以偿还被执行人所欠申请执行人的债务,现公告征询异议,逾期将会对上述财产依法予以处分。
看到这张通告后,乐活公寓的业主们才得知自己的房子被开发商抵押了。业主们立即向美兰区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希望终止对标的物的执行。业主们认为,他们买房在先,抵押在后,并且他们也有房屋买卖契约和当时购房的票据。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抵押人享有优先求偿权,法院驳回了对业主终止执行标的的书面异议,一审裁定:理由不成立,裁定驳回。业主不服,随即上诉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5年11月26日得到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售楼公司涉嫌一房两卖,按照法律程序无法立案
王女士告诉记者,当初把房子卖给他们的海南义鑫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早已人去楼空,相关负责人文某也联系不上了,“文某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目的明确,涉嫌诈骗,我还找出了2015年2月11日乐活公寓被挂在网上销售的证据。”王女士说,业主曾多次到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可警方均未受理。
对此,海口美兰区经侦大队的何警官告诉记者,这个案子他之前也接待过两次,当时有七八名群众前来报案,但经过审查之后,他们认为售楼公司涉嫌一房两卖,而一房两卖属于民事范畴,不归公安机关管辖,按照法律程序无法立案。何警官表示,如果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是法院判决之后,认为存在犯罪行为的话,法院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经过审查之后,再进行立案处理。“如今乐活公寓的终审裁定书已经出来了,但法院并没有移交公安机关查办。”何警官建议,开发商收了钱,把房子卖给第三方,业主的财产受到了损失,业主可以重新通过法院起诉,让开发商赔偿损失。
截至发稿前,记者多次联系文某未果。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