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局现场核查通过一家饮用大桶水生产企业

31.03.2016  09:18

  近日,乐东县局核查通过一家东方骄英海洋发展有限公司乐东分公司饮用大桶水生产企业。 

  据悉,东方骄英海洋发展有限公司乐东分公司位于乐东县岭头村,是海南省唯一一家海水淡化生产企业,于2015年12月筹建,主要是以常温海水通过海水淡化蒸馏,将海水中的淡水先行蒸发分离,蒸发后的淡水被凝结收集成为桶装水的淡水原水,淡水原水再经过粗滤、精滤、杀菌等处理环节,成为可以直接饮用的桶装水。 

  2月28日,东方骄英海洋发展有限公司乐东分公司向乐东县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加工场所及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加工场所及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等“一照四图七制度”申请材料。乐东县局根据《食品生产企业许可细则》对该公司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于3月18日,指派2名执法人员前往该公司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查,根据《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核查标准》对水源、厂区、车间、库房、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的审查项目进行了现场查看,均符合现场核查评定标准。 

      下一步,该局执法人员将会继续指导监督东方骄英海洋发展有限公司乐东分公司,进一步提高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规范标准,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喝上放心、合格的桶装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