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局开展饮用大桶水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

13.07.2016  16:07

  为规范辖区内饮用大桶水生产经营行为,提升产品质量水平,7月11日至12日,乐东县局开展了饮用大桶水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 

  据悉,乐东县共有乐东利国涌泉纯净水厂、乐东黄流康泉纯净水厂、东方骄英海洋发展有限公司乐东分公司等3家饮用大桶水生产企业,分别位于利国镇、黄流镇、尖峰镇。 

  乐东县局执法人员连续两天,对这3家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循环用水桶是否使用回收废旧塑料制成的桶和盖,存放是否符合要求;源水水质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产企业是否按要求使用和维护保养粗滤、精滤、杀菌等设施;工作人员是否执行设备清洗消毒制度;采购原料是否严格索证索票;产品出厂是否批批检验;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标注是否规范等内容。 

      此次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该局执法人员将继续督促指导食品生产企业认真整改,严格控制食品生产的每个环节,确保全县群众喝上安全、放心的桶装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