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给100个见义勇为困难家庭发放102万元救助金

04.09.2014  21:26

 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超峰在救助金发放现场讲话,强调要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帮扶救助的力度,着力营造尊重英雄的浓厚社会氛围。(南海网记者刘麦 摄)
现场为见义勇为困难家庭代表发放救助金。(南海网记者 刘麦 摄)

  9月4日,海南省政法委、海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在海口举行为100个见义勇为困难家庭发放救助金活动。救助金的发放根据家庭困难程度、伤残等级的不同发给适量救助金,最高为1万元。

  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针对此次救助金发放仪式作出重要批示:关爱见义勇为者家庭困难的工作很有意义。英雄们以鲜血、生命捍卫了社会良知和正义。英雄事迹感人,英雄境界可嘉。扬善才能惩恶,扶正方能压邪。善待厚恤宣传英雄,就是匡扶正义。

  罗保铭在批示中希望海南省政法委和海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把工作做实,统筹考虑就业、就医、社保等综合保障,研究建立长效机制,解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让琼州大地正气彰扬,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超峰等领导现场为20位2014年受救助见义勇为者困难家庭代表发放救助金。毛超峰强调,要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帮扶救助的力度,着力营造尊重英雄的浓厚社会氛围。要大力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发展,要大力褒奖见义勇为行为,要关心爱护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不断加大对见义勇为负伤致残牺牲人员的优抚力度。

  据了解,此次活动中的100名受资助对象,是1988年以来,受到全国、省、市、县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中英勇牺牲、致伤、致残及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或人员。其中,救助对象是城镇居民的,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海南省城镇人均收入;救助对象是农村居民的,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海南省农村人均收入。经过公示,确定2014年见义勇为者困难家庭人选名单。

  本次救助活动将持续到11月底,这是海南首次在全省范围内对见义勇为人员实施救助,也是对见义勇为人员实施救助金额最多、范围最广、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共安排资金102万元。救助方式有三种,一是发放救助金,二是赠送康复器材,三是组织志愿者对见义勇为特殊困难家庭开展社会服务。救助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南海网记者 刘麦)

  附《海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规定

  2014年救助见义勇为者困难家庭名单

  根据困难程度分为四个等级进行救助。

  一等级:17人

  1、李润富,海口市琼山区攀丹居委会尾丹新村24号居民。

  2、郑胜文,海口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病退职工。

  3、林梅花(林仕雄女儿),林仕雄生前系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农民工。

  4、郑秀芳(谭新厚妻子),谭新厚生前系海口市长流镇农民工。

  5、沈纪秋,海南瑞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

  6、邓志武,龙华区联防大队队员。

  7、谭少灵(谭敏弟弟),谭敏生前系三亚市凤凰镇羊新社区农民工。

  8、裴日盛(裴永贞父亲),裴永贞生前系三亚市崖城镇水南村委会农民。

  9、王可尝(王如发父亲),王如发生前系儋州市那大镇西干社区个体户。

  10、邱昌成,儋州市和庆镇新村村委会农民。

  11、潘永清,万宁市万城镇永范村委会后塘村第三村民小组组长。

  12、陈芳雄,万宁市万城镇镇南社区居民。

  13、杨 标,东方市感城镇感北村委会农民。

  14、苏于辉,东方市感城镇感北村委会农民。

  15、苏琼兴,东方市感城镇感北村委会农民。

  16、陈永师,澄迈县老城镇才吉村委会村民。

  17、赵建光,保亭县新星农场四区三队职工。

  二等级:42人

  1、柯清多,海南太阳城大酒店保安。

  2、吴清裕,龙华区联防大队队员。

  3、傅友芽,省干部疗养院内达利公寓小区物业管理员。

  4、符菊香(黄光强妻子),黄光强生前系云龙派出所工勤人员。

  5、刘少营,飞鹰大队副大队长。

  6、张德存,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凤翔社区居民。

  7、宋 彬,龙华区联防大队司机。

  8、刘燕华,海口鑫佳湖印刷厂搬运工。

  9、郑阳聪,陵水县椰林镇卓杰村委会农民工。

  10、林 清,秀英联防大队副中队长。

  11、罗文谦,美兰区联防大队队员。

  12、刘少强,三亚市南滨农场金鸡岭区东岭队工人。

  13、陈小波,儋州市那大镇群英社区居民。

  14、陈伯良,儋州市和庆镇新村村委会农民。

  15、邱秀春,儋州市和庆镇新村村委会农民。

  16、吴仕元,琼海市阳江镇龙山村农民工。

  17、董传民,琼海市塔洋镇鱼良村委会农民工。

  18、伍显正(伍荣胜父亲),伍荣胜生前系文昌市学生。

  19、彭涛(彭圣斐父亲),彭圣斐生前系文昌市孔子中学学生。

  20、王海荣,海胶集团新中分公司保安队中队长。

  21、黄明海,万宁市公安局和乐派出所协警。

  22、柯昌芳,海胶集团新中分公司退休干部。

  23、麦世云,万宁市万城镇水边村委会农民工。

  24、许志娇,东方市感城镇感北村委会农民。

  25、许志荷,东方市感城中学学生。

  26、华金福,海南省国营金江农场自谋人员。

  27、谭荣光,五指山市河北西区民工。

  28、谢红光,五指山市河北西区民工。

  29、王有录(王才发父亲),王才发生前系海口市医院海港分院保安。

  30、廖海花(李达龙妻子),李达龙生前系澄迈县金江镇京岭村委会六山村农民。

  31、李日莲(陈石吉妻子),陈石吉生前系澄迈县金江镇钟寨居委会居民。

  32、王诒程(王谋鑫父亲),王谋鑫生前系澄迈县金江镇山口村委会巨坡村村民。

  33、王俊登,临高县新盈镇昆社村委会农民工。

  34、翁昌雄,临高县胜利居委会居民。

  35、王天成(王圣坤父亲),王圣坤生前系屯昌县育新中学学生。

  36、陈景跃(陈金波父亲),陈金波生前系陵水县椰林镇卓杰村委会农民。

  37、许充儿(许充杨弟弟),许充杨生前系陵水县椰林镇城东村委会农民。

  38、胡茂盛,陵水县国营岭门农场职工。

  39、黄 平(黄桂香儿子),黄桂香生前系响水镇保利村妇女主任。

  40、符光朝,陵水县本号镇新兴村农民。

  41、王玉菊(陈明江妻子),陈明江生前系国营太平农场17队工人。

  42、王 梅(朱亚民妻子),朱亚民生前系琼中县营根镇百花村委会村长。

  三等级:36人

  1、羊明夫,儋州市中和镇环龙村委会会萍塘村001号待业。

  2、王报波,南国超市贸易有限公司工人。

  3、麦光彪,龙华区联防大队滨海中队队员。

  4、陈开江,原联防队员。

  5、任卫国,原三叶药厂保安员。

  6、许哲玮,飞龙大队机动中队长。

  7、苏海平,龙华区联防大队队员。

  8、云李生,龙华区联防大队队员。

  9、莫 碌,龙华区联防大队队员。

  10、周诗贤,定安县翰林镇翰林村委会农民工。

  11、唐兴东,飞鹰大队队员。

  12、陈堪协,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103号中城大厦5栋401房待业。

  13、陈明旭,飞鹰大队中队长。

  14、袁名礼,飞鹰大队副中队长。

  15、余明茂,海南省国营东昌农场下岗职工。

  16、颜招财,飞鹰大队队员。

  17、陈业煌,美兰区联防大队队员。

  18、王恩清,美兰区联防大队队员。

  19、陈兴隆,秀英联防大队永庄村联防队队长。

  20、王杰军,南滨农场机关联防队队员。

  21、方 伟,南滨农场南雅区联防中队队员。

  22、李 健,南滨农场联防队队员。

  23、董文荣,三亚市南滨中学校警。

  24、邓晓慧(邓贤瑞女儿),邓贤瑞生前系儋州市渔政管理处检查员。

  25、黄宗霖,原佛罗镇粮食所(已退休)。

  26、梁志岗(王玉芳丈夫),王玉芳生前系澄迈县永发镇卜罗村委会农民工。

  27、符立扬,临高县东英镇灵山村委会村民。

  28、符亚三(符亚五三哥),符亚五生前临高县东英镇灵山村委会村民。

  29、黄绍江(黄明父亲),黄明生前系煤气站工人。

  30、曾令番,屯昌县屯城派出所协警员。

  31、林 雄,昌江县海尾镇新港居委会农民。

  32、何桂兰(兰文献妻子),兰文献生前系昌江县十月田镇才地村村长。

  33、杨德壮,昌江镇七叉镇七叉村委会农民。

  34、符卫东(符壹父亲),符壹生前系白沙中学学生。

  35、刘明东,白沙县七坊镇长龙村委会农民。

  36、李叶态,海南银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司机。

  四等级:5人

  1、庄亚伟,海口市秀英区书场村居民。

  2、吴多富,龙华区联防大队。

  3、陈宋发,飞龙大队队员。

  4、王 珊,临高县东英镇灵山村委会村民。

  5、符 兴,临高县东英镇灵山村委会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