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初中生辍学率不超3%

10.10.2015  10:13

  海口网10月10日消息 (记者杜润涛)9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2015年将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努力实现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

  据了解,近年来海南省各级地方政府、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控辍保学工作高度重视,采取了多种措施让适龄儿童少年到校接受义务教育。但是,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别是初中阶段学校学生巩固率还不能令人满意,控辍保学形势还比较严峻。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积极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主动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特别是各乡镇政府和各村委会,要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义务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和乡规民约,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依法把控辍工作抓紧

  抓实。同时,学校要通过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等活动,更多地下基层、走近学生及其家长,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实现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紧密结合,同时要及时发现学生辍学的苗头,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学生辍学。

  省教育厅指出,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按我省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新生的学籍手续和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利用学籍管理系统及时了解学生回校状况,为控辍保学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学校要认真落实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关爱“留守儿童”,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思路和举措,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同时,各学校要重视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艺术活动,发挥和挖掘学生的特长和爱好,要认真摸清“学困生”底子,制定帮助“学困生”计划,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歧视“学困生”等错误做法,从根本上防止学生因厌学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