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试水全民参与旅游整治 举报违法行为最高奖15万

30.12.2014  10:24

  海口网12月30日消息 (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延鹏)今天(29日)从《三亚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发布会获悉,三亚将于明年元旦在全国率先试水全民参与旅游治理、管理,探索旅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奖励金额从1000元至15万元不等。

  确定举报投诉奖励的10类范围包括:无证经营、证照不全、非法转让经营资质,或雇佣无资质旅游从业人员的行为;经营者未按所批准经营范围、地域和海域经营的行为;经营者未按约定内容提供服务;经营者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经营者销售海鲜、水果、珠宝等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营者为获取利益而进行的商业贿赂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经营者使用计量器具的违法违规行为;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者,向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从事旅行社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旅游客运服务;其他旅游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为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监督举报,《办法》规定了奖励条件、排他条款以及奖励标准,按照案件性质和违法严重程度,设立三类奖励标准,最高奖励额为15万元。

  第一类为被举报人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并处以罚没款的。其中,无罚没款的或者案件行政处罚金额总额不足1万元,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行政处罚金额总额在1万元至5万元,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行政处罚金额总额在5万元至10万元,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行政处罚金额总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给予举报人1万元奖励;行政处罚金额总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给予举报人2万元奖励;行政处罚金额总额在30万元以上,给予举报人3万元奖励。第二类为被举报人依法受到吊销证照行政处罚的,给予举报人5万元奖励;第三类为被举报投诉人涉嫌刑事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每案最高奖励,不超过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