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举报暴恐犯罪线索 最高奖励50万元

05.08.2014  16:50

  中新网海南频道8月5日电(付美斌   樊磊   陈炜森)记者5日从海南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更加有效打击暴力恐怖活动,打好反恐人民战争,构筑防恐防暴铜墙铁壁,切实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海南省公安厅制定了《海南省公安厅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奖励办法(试行)》,自即日起施行。

  办法列举了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的6种情形: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的;非法制造、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的;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的;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

  办法指出,群众可通过向执勤民警举报、到公安机关举报,或通过110报警电话、12110短信报警平台、“海南警方”官方政务微信、微博新媒体平台、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对不愿实名举报的可请举报人自行设置验证身份的6位数以内的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密码为代码,以便日后核实身份,兑现奖励。

  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将认真受理、书面记录、及时处理,并根据查证情况和其对防止暴力恐怖事件发生、侦破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获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分级给予1000元至50万元以上的现金奖励。

  群众举报的线索符合奖励条件的,受理公安机关将及时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举报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到公安机关领取。公安机关将对群众举报情况严格保密,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举报人

  据海南省公安厅反恐总队负责人介绍,海南省公安厅制定的《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奖励办法(试行)》充分体现了“重金奖励、及时兑现、规范运作和严格保护举报人”等原则,明确了举报内容、方式、渠道、评估办法、发放奖励形式、举报人保护等相关制度性规定。公安机关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恐涉暴线索,保证及时查证,努力将暴恐活动处置在预谋阶段和活动初期,最大限度预防暴恐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海南省反恐办将通过向公众免费发放《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在全省深入开展防范恐怖袭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识别可疑人员、物品能力,也可以增强自救、互救技能,旗帜鲜明地反对恐怖主义、打击恐怖活动,推动在全社会形成防范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强大声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