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树丛:主动适应新常态 实现林业新发展

02.06.2015  10:31

主动适应新常态 实现林业新发展

──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答本报记者问

编者按:2015年是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的关键之年。深化林业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经济新常态下,林业改革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经过多年努力,我国林业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效,但与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从哪些方面来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新常态下,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优势和潜力是什么?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

记者:赵局长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接受《学习时报》的采访。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您如何看待新常态带给林业的机遇?

赵树丛:经济新常态下,林业改革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各级林业部门要科学把握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全力服务新常态,全面提升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水平,为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常态下,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有着巨大的优势和潜力。从消费需求看,生态需求已成为社会的主导需求之一,人们对改善生态的愿望越来越迫切,对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尤其是林产品种类繁多、绿色环保,契合了个性化、生态化的消费趋势,有着巨大的消费潜力。从投资需求看,林区基础设施极为薄弱,在生态建设与保护方面有着巨大的投资需求。特别是对生态建设与保护的投资,形成的将是非常稀缺的生态资本和绿色资源,这已成为新常态下投资的战略重点之一。从市场空间看,经济越发展、人们生活水平越高,对林产品的需求量越大。2002年我国消费木材1.83亿立方米,2013年达到5.22亿立方米。全球林产品消费量也大幅增加,林产品有着巨大的国际市场。从就业潜力看,我国有3681个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和2174个林业自然保护区,森林旅游和林业休闲服务业年产值5965亿元,仅占林业产业总产值的12.6%,增长潜力和就业空间很大。从产业结构看,林业产业是生态产业、生物产业、碳汇产业,是产业转型升级中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不仅可以促进绿色增长、绿色外贸、绿色就业,而且可以为我国二氧化碳减排提供战略支撑,还可以为发展生物质能源、生物制药和新材料提供重要基础,为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资源安全开辟了新渠道。从区域发展看,发展林业可以加快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发展,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促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和城乡之间协调发展,让欠发达地区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记者:正如您所说,近年来,我国扎实推进和全面深化林业改革,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不断激发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活力。那么,推进林业改革要采取哪些新举措?

赵树丛:2014年,我国加强林业改革顶层设计,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确定了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9大林业基本制度、全面加强9种能力建设;提出了国有林场改革、国有林区改革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鼓励社会投资等多个方案和意见;提出了包括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在内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思路;推进了林业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启动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其他改革有的正在进行试点,有的正在制订改革方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的关键之年。深化林业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增强林业发展活力。要坚持改革的方向和底线,要坚持改善生态改善民生的改革目的和基本方向,坚决坚守保生态、保民生的底线,坚决守住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的红线和高压线。要精心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实施《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任务分工方案和林业重点工作部署,狠抓80项林业改革任务的落实。要注重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各项林业改革既要符合中央精神,又要符合基层实际。要加强改革成效评估,加强督查检查、跟踪落实,建立改革成效评价体系。

记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部署。请问林业部门怎样落实这些要求,进一步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和依法治林?

赵树丛: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和依法治国的决策,对林业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经过多年努力,我国林业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效,但与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有待强化,林业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林业执法体制机制仍不健全,林业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震慑力不够强大。

面对这样的新形势新任务,各级林业部门要全面加强林业法治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林,加快形成完备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林业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林业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林业法治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依法治林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全面推进林业治理法治化。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健全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更加注重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依法约束开发利用行为、依法保障群众生态民生权利。

继续完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推动林业立法由注重保护管理单一自然资源向注重保护管理整个自然生态系统转变,着力完善覆盖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

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全面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追究机制。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依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完善执法程序和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推进林业政务信息公开。

记者:通过您的介绍,我们了解到我国林业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必须看到,当前我国林业发展还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对此,林业部门将从哪些方面入手来解决?

赵树丛: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国林业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当前林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确保全面完成林业改革发展任务,切实推动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科学发展。

一要坚决严格保护天然林,着力解决生态安全和木材供给的问题。加快制定全国天然林保护实施方案和天然林保护条例,依法严格保护。把所有天然林都纳入保护范围,划定保护红线。分三步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扩大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在此基础上,停止国有林场和其他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我们要深入研究停伐后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确保停伐后木材供给有来源,职工就业有保障,林农收入不减少,林区民生得改善。要加强保护、科学培育和抚育经营,使我国天然林资源总量明显增加、质量明显提高、生态功能明显增强。对一些具有重大保护价值的天然林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要实行特殊的保护体制,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建立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实行重点保护、永久保存。完善政策措施,提高天然林保护补助标准。配套建立国家用材林储备制度,努力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全面实现由采伐天然林到采伐人工林的历史性转变。

二要继续加强森林资源培育,着力解决质量不高和总量不足的问题。对正在实施的10项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争取国家进一步提高投资标准,加大省级资金配套额度,逐步实行按工程管理,进一步提升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的质量效益。同时要及时谋划启动一批新的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加快干旱半干旱地区造林绿化,坚持量水而行、以水定林、以林养水,选择适宜的造林树种和造林模式,科学恢复这些地区的林草植被。大力推进森林经营,既要千方百计争取国家增加投入,又要引导、支持、培训营林主体和林农群众主动加强森林经营。

三要加快发展绿色富民产业,着力破解投入瓶颈制约问题。充分发挥林业的市场潜力、投资潜力、就业潜力和增长潜力,为稳增长、调结构、保就业、惠民生作出更大贡献。注重新产品、新业态开发和新技术、新商业模式应用,注重改造传统产业、提升产业素质,注重发展新兴产业、休闲服务业和小微企业,通过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力争2015年林业产业总产值突破6万亿元。积极争取财政投入,注重发挥金融资本的投资潜力,吸引各种资本大规模向林业产业流动。

四要在生态资源监管中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着力解决产权不清和监管不力的问题。加快建立生态资源产权制度和监管制度,特别是国有林场、国有林区以及湿地资源产权制度和监管制度。深入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排查专项行动,重点清理排查土地整理中违规破坏森林资源、工业园区建设中违规占用林地、随意调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毁林等问题,确保清查、查处和整改“三到位”。加大湿地保护和恢复力度,坚决守住8亿亩湿地红线,严禁将湿地开垦成耕地,严禁在湿地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内搞商业性开发,严禁各类开发影响和破坏湿地生态功能。加大对湿地保护和恢复的投入,扩大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湿、湿地保护奖励试点。继续加大沙化土地和石漠化治理,严厉打击破坏沙区植被行为,保护和发展好沙区森林植被。更加重视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在职能上进一步强化,在投入上给予更大的支持,在政策上给予更多的扶持。(摘自国家林业局网站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李宁 杨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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