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未成年人成长撑起一片天
11月20日,一名在海口市海秀西路路段走失的6岁女童被派出所和省救助站救助,蹊跷的是,女童的母亲是故意将孩子放在路边的,虽得知了孩子的下落,却拒绝到救助站领回孩子,原因是其丈夫有婚外情并长期离家不归。(11月22日《南国都市报》)
根据我国法律,这名女童的父亲母亲对她都有抚养义务,而且明知孩子的下落还拒绝领回,可能触犯遗弃罪。社会发展的车轮在滚滚向前,但未成年人遭到遗弃、虐待、伤害以及因照看不周发生意外乃至身亡的事件仍时有发生。11月6日,一名4岁女童因父母疏于看管,在海口金宇华丽花园小区坠楼身亡;11月8日,又一名4岁女童从海口金华苑小区7楼坠落身亡;10月29日媒体报道,海口一家违规办学培训班的老师多次殴打7岁学生,被打学生甚至不敢告诉家长……令人痛心与揪心的一幕幕一再上演,孩子遭罪,家长含悲。悔恨、谴责,已经于事无补。重要的是,认真吸取此类事件的沉痛教训,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安全。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事后的追究、严惩是必须的,但事前的预防更加必要和有意义。一系列未成年人悲剧事件的发生,折射出一些家庭、学校对于未成年人保护的迟钝,反映了对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教育的缺位。面对孩子受到的伤害,监护人也需要反思是否有自身监护责任的缺失、自身的过错甚至违法的可能。
一个社会对待儿童的态度,可以折射出它的文明程度。孩子的监护人以及学校,对于孩子的成长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当这两者的角色缺位、作用缺失之时,社会以及公权力有必要及时补位。社会的保护责任在于营造未成年人保护的健康环境,达成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共识,“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真正形成关心、保护幼小的强大正能量。全社会只有做到安全意识和保护措施上的“无缝对接”,形成一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强大“安全网”,才能保护好每一个如花的生命。
让未成年人健康、快乐、安全地成长,实现这个目标,不仅需要强化每一个成年人的责任,更需要个人、社会和国家共同为他们撑起一片天。社会各方是否尽到社会责任,监护人是否履行了自己的监护职责,学校教育是否起到了实际效果,值得每一个人警醒。要防患于未然,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极为重要。监护人应该主动学习如何履行监护义务和责任,提高监护能力。法制建设应细化对未成年人监护责任的规定,完善对监护责任缺失的司法处置,促使监护人履行好责任。应强化对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教育,让包括安全意识培养和安全技能训练在内的安全教育,成为我们教育体系中的必修课程,帮助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更加有效地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如此,方有望为祖国的未来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袁锋)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