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黑老大”王不林一审获刑20年 当庭未作上诉表态

24.11.2014  22:11
临高县王不林等15人涉黑案在临高法院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 海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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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高县王不林等15人涉黑案在临高法院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海口网11月24日消息 (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媛 通讯员 黄颖)24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海南省临高县王不林等15人涉黑案在临高法院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王不林因数罪并罚获有期徒刑二十年。

  临高法院审理认为,自2009年以来,被告人王不林为垄断海南金华林业公司临高林场的林业工程项目,网罗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开设四家林业公司和KTV娱乐会所,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利益,形成了以王不林为组织领导者,钟全朋、林光全、郑加为积极参加者,林开成、黄家友、冯启三、李海川、王冬海、王冬洋、王志宁等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成员较多;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犯罪,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包庇、纵容,称霸一方,在形成对临高林业的非法控制,长期、大量容留他人吸毒,对临高县的社会治安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临高县的经济、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