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他人在临高新盈港走私柴油 一男子获刑9年
01.04.2015 18:44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原标题:伙同他人走私柴油 一男获刑9年
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走私柴油案。杜某初等10余名人员涉及该案,最终分别受到法律惩处。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2月初,杜某乙前往海南与被告人刘某乙取得联系,要求刘某乙为其寻找买家购买走私柴油,并承诺以每吨柴油50元的标准向刘某乙支付介绍费用。经刘某乙介绍,被告人杜某初、杜某乙等与被告人周某就销售走私柴油的事宜达成协议,并约定在临高新盈附近海域过驳走私柴油。2011年12月至2012年7月期间,在双方确定过驳走私柴油的具体时间、海域位置及数量后,安排船只将柴油从境外偷运到临高县新盈附近海域指定位置。2012年7月24日,经杜某初与周某联系后,杜某初等人以每月3000元的工资雇佣人员驾驶油船前往装载走私柴油,并将柴油运至临高新盈港过驳给买家。7月26日晚10时许,涉案船只在过驳柴油时被海关缉私局查获,当场截获2条船上装载的走私柴油32.84吨、15.86吨。
日前,省高院就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杜某初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其他相关涉案人员分别获刑2-10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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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2015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