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文化广场公开宣判涉毒案 两毒贩均获死刑(图)
原标题:临高文化广场公开宣判涉毒案两毒贩获死刑
海南二中院、临高法院公开宣判涉毒案现场
为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严厉打击涉毒犯罪,积极遏制海南西部地区吸食毒品现象的蔓延,27日上午9时,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临高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进临高县文化公园,就5起涉毒犯罪典型案件14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分别判处死刑和有期徒刑。
临高法院巡回法庭对陈某平等4名毒品犯罪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以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陈某平、庞某聪、王某滨、潘某青一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随后,海南二中院巡回法庭就邓某龙、扬某玲等10名毒品犯罪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邓某龙和扬某玲贩卖、运输毒品5750.1克,数量巨大且含量高,罪行极其严重,依法以贩卖、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处邓某龙死刑、扬某玲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冯某石、陈某红无期徒刑;以贩卖或运输毒品罪判处陈某学、杨某欣、蔡某、刘某平、钟某丽二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钟某永有期徒刑十三年。宣判后,各案审判长分别当场就案件的判决依据做了法律释明,力促息诉服判。宣判现场,被告人陈某红不停的擦拭着眼睛,流下了悔过的泪水。
公开宣判结束后,现场召开了禁毒宣传会议。海南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诚对省二中院辖区两级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此次对5起涉毒案进行公开宣判,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在全省禁毒专项斗争中的审判工作职能,表明了海南三级法院打好禁毒战争的坚定决心。全省各级法院要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必打、惩治必严、绝不手软。
刘诚指出,禁毒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希望各机关、乡镇、学校要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特别是青少年学生要多了解毒品和毒品犯罪的严重危害,洁身自爱、远离毒品,让每一个人都积极参与到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中,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氛围。
海南省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萍,临高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尹兴,省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挺,临高法院院长刘嘉等领导出席了此次活动。
临高县政法系统干警,各乡镇、林场、村(居)委会的群众代表,部分学校师生代表及过往群众近1000人旁听了公开宣判。活动现场还展示了禁毒宣传展板,从“毒品知识”、“毒品危害”、“毒品案例”、“毒品防范”等方面进行了图文并茂的宣传,并向参加活动的群众赠送了千余册法制宣传读本。参加活动的群众纷纷表示,通过亲历宣判,法官以案说法,既感受到法律的震慑力,又深刻认识到毒品犯罪的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