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在临高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这个恶势力团伙被提起公诉
11月4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临高检方对以麦某青、陈某龙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一案和王某华、陈某涉恶团伙成员王某森、王某鹏一案提起公诉。
一、以麦某青、陈某龙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被提起公诉
日前,以麦某青、陈某龙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一案,由临高县人民检察院向临高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临高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7年以来,被告人麦某青、陈某龙与被告人李某、刘某星、陈某、符某、陈某奇、王某智等多名酒吧保安及社会闲散人员陈某尚、陈某浪、陈某兴、李某伟、陈某恩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在临高县临城地区实施违法犯罪,被告人麦某海借助麦某青恶势力团伙,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恶势力团伙多次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的安全感,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依法应当以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涉恶团伙成员王某森、王某鹏被提起公诉
日前,王某华、陈某涉恶团伙成员王某森、王某鹏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由临高县人民检察院向临高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王某华、陈某、林某灵、王某森、王某鹏等十多人经常聚集在一起吃、喝、玩、乐。逐步形成以王某华、陈某为纠集者,以林某灵、王某森、王某鹏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王某华、陈某等人为了与他人逞强争霸,经常纠集在一起在中学附近、购物商场、KTV、烧烤园等公共场所持改制射钉枪、砍刀、“山猪炮”等器械追打他人,造成群众受伤、公私财物损坏,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和恐慌,依法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王某森、王某鹏二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