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人民法院公开审判涉毒犯罪案 贩毒者受审时落泪
原标题;三亚女大学毕业生贩毒 受审时泪流满面
“现在进行公开宣判。”11月27日上午9时整,临高县文化公园人头攒动、气氛肃穆。为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严厉打击涉毒犯罪,积极遏制海南西部地区吸食毒品现象的蔓延,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临高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进临高县文化公园,就5起涉毒犯罪典型案件14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分别判处死刑和有期徒刑。
临高法院巡回法庭对陈某平等4名毒品犯罪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以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陈某平、庞某聪、王某滨、潘某青一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随后,海南二中院巡回法庭就邓某龙、扬某玲等10名毒品犯罪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邓某龙和扬某玲贩卖、运输毒品5750.1克,数量巨大且含量高,罪行极其严重,依法以贩卖、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处邓某龙死刑、扬某玲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冯某石、陈某红无期徒刑;以贩卖或运输毒品罪判处陈某学、杨某欣、蔡某、刘某平、钟某丽二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钟某永有期徒刑十三年。宣判后,各案审判长分别当场就案件的判决依据做了法律释明,力促息诉服判。宣判现场,被告人陈某红不停地擦拭眼睛,流下了悔过的泪水。
公开宣判结束后,现场召开了禁毒宣传会议。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诚对省二中院辖区两级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此次对5起涉毒案进行公开宣判,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在全省禁毒专项斗争中的审判工作职能,表明了海南三级法院打好禁毒战争的坚定决心。全省各级法院要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必打、惩治必严、绝不手软。
刘诚指出,禁毒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希望各机关、乡镇、学校要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特别是青少年学生要多了解毒品和毒品犯罪的严重危害,洁身自爱、远离毒品,让每一个人都积极参与到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中。
临高县政法系统干警,各乡镇、林场、村(居)委会的群众代表,部分学校师生代表及过往群众近1000人旁听了公开宣判。
据海南二中院刑事审判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近三年来该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144件,其中,2013年受理22件,2014年受理49件,2015年截至11月25日受理73件,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现逐年增长、犯罪人员轻龄化、向农村地区蔓延的趋势。毒贩利用青少年的好奇心理和村民对毒品危害认知不足等因素,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其染上毒瘾,部分吸毒者因此走上以贩养吸的道路,甚至诱发杀人、伤害、抢劫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