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27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称霸一方八年余罪行累累

17.10.2014  21:09

  海口网10月17日消息 (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曾丽园 通讯员胡娜 薛逢侠)10月17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临高县王志群等27人涉黑案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其中13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王志群、王华龙因数罪并罚分别获有期徒刑二十年和无期徒刑。

  成立黑社会性质组织 称霸一方八年有余

  2006年11月份以来,被告人王志群、王华龙兄弟二人先后纠集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放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窝藏等犯罪活动和插手土地纠纷等违法行为,逐步形成了一个称霸一方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成员二十余人,租赁临高县水利局402房和嘉丰宾馆201房联系与聚集,相互约定了“规矩”,并购买了枪支、砍刀、警棍、匕首等作案工具,通过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获利370余万元,强行收取保护费获利13万余元。

  为控制手下成员,笼络人心,王志群经常设宴款待手下成员,为手下成员提供医疗费;王华龙对部分组织成员发放工资。2006年11月份至2013年7月间,该组织多次实施重大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称霸一方,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3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给临高波莲镇、临城镇及周边地区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王志群、王华龙作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数罪并罚分别被海南二中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和无期徒刑。

  罪行累累致他人死亡 “马仔”被判死缓

  长达150余页的判决书,详细记录了该犯罪团伙的累累罪行。

  2006年11月,王志群组织王小关等人在临高县波莲镇美鳌村和罗坡地持械追打美鳌村村民,造成两人轻微伤,强占和罗坡地至今。

  2009年,王志群等人通过非法势力强行转包大佬村美代坡170亩土地,从中获利14.6万元。

  2011年4月7日凌晨,陈皇勤等人蒙面持火药枪、钩刀报复谢世金,砍打被害人谢世金头部等部位,开枪射击谢世金腿部,造成谢世金重伤。

  2012年7月至2013年3月间,王华龙等人以看场为由向江之韵KTV等场所强行索要“保护费”共计13万余元。

  2013年1月30日凌晨,刘原良被王良宾等人殴打后,伙同王华龙等人持刀、火药枪与王良宾等人打斗,刘原良持匕首刺中王良宾胸、腹、背部多刀,致王良宾死亡……

  在共同故意伤害被害人王良宾犯罪中,被告人刘原良电话纠集多人到案发现场,在双方打斗过程中行为主动积极,并持刀捅刺被害人王良宾多刀致王良宾死亡,是王良宾死亡的主要致害人,因此被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余9名被告人均系与该涉黑组织勾连实施犯罪的人员,也分别获刑。

  今天作出的是一审判决,27名被告人均有上诉的权利。海南二中院回应社会关注,特别邀请了十多家媒体前来进行采访报道,海南高院和海南二中院的新浪官方微博对公开宣判情况同时进行了图文直播。随后,宣判现场视频也将在海南高院官方网站天涯法律网播出,以司法公开赢得人民群众对打黑除恶斗争的理解和支持,彰显了我省法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