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大股东被证监会调查

27.07.2015  11:26

  中铁二局7月2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中铁二局集团于7月24日收到证监会发出的调查通知书,因二局集团涉嫌短线交易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二局集团予以立案调查。

  中铁二局曾在5月27日发布公告称,2015年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4月17日至2015年5月25日期间,中铁二局集团通过上交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股共1609.23万股,成交均价24.95元/股,占总股本1.1028%。其中5月25日减持494.43万股,成交均价24.91元/股。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将卖出操作成买入,导致二局集团在卖出公司股票的同时,又以均价25.7元/股买入公司股票50.48万股,构成短线交易。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对此,中铁二局在5月27日的公告中表示,由于二局集团该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近6个月以来卖出均价为24.85元/股,买入均价为25.7元/股),因此不存在公司董事会收回其所得收益的情形。此次短线交易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慧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根据《证券法》规定,短时间内买入或卖出股票的收益所得,应该归公司所有。但是依照5月27日的公告,卖出价24.85元,买入价25.7元,低价卖出高价买回,没有产生收益,表面看没有问题。

  高慧同时表示,对于5月27日公告的理由,是不是真实的,也无法弄清。“证监会对此立案调查,可能是因为不认可‘误操作’的说法,需要进行调查。”高慧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