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本科“3+4”报考条件有变 非海南户籍不能报考

28.05.2014  10:54

  海口网5月28日消息 (海口晚报记者 任锦雯)正在填报中招志愿的考生注意啦!记者昨日从省中招办获悉,我省从今年启动实施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在中招提前批招生的“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试点班报考条件有变,非本省户籍(含非本省户籍的“三侨生”)的初中毕业生,将不能报读该试点项目。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等其他试点项目招生对象不变,仍为具有本省初中学籍的毕业生。

  在我省今年启动实施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中,涉及中招的项目有进一步扩大五年一贯制招生规模、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其中,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模式列入我省中招提前批招生,学生在中职教育阶段享受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和免学费政策;本科阶段,享受与其他类型本科院校学生资助等方面相同政策。

  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的主要特点为,中职学校与对口公办本科院校面向初中毕业生,通过中招择优录取职业教育人才。学生在中职学校连续就读3年,完成中职教育取得毕业证书,通过对口单招进入本科院校学习4年,完成本科教育学习任务并获得对口本科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根据此前省教育厅公布的相关政策,该项目招生对象为具有本省初中学籍的毕业生,招生规模为每年160人,中考成绩要达到8科满分的65%以上才能被录取。

  根据省中招办昨日发布的公告,由于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学生3年后须经过省教育厅组织的本科入学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海南大学或海南师范大学就读,为与我省有关高考制度衔接,依据有关规定,非本省户籍(含非本省户籍的“三侨生”)的初中毕业生不能报读本试点项目。省教育厅在进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提前批录取时,将对报名学生予以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予以投档,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