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9.09.2016  19:33
琼建质函〔2016〕515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认真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琼安委办〔2016〕89号)的要求,现就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市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针对节日安全生产特点,结合实际,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各部门和企业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监管
  (一)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机械伤害事故为重点,重点检查对在建工程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
  (二)加强对燃气和城市桥梁设施的排查工作
  各市县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对城市桥梁和燃气设施进行排查。重点检查燃气设施设备的维护及运行情况;燃气管道的占压情况;抢险抢修队伍人员、设备的配备和应急抢险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液化石油气钢瓶和天然气车用瓶的安全使用情况;桥梁设施安全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等内容。在排查过程,如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并明确责任人跟踪企业对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各市县要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彩钢板临时建筑;人员密集型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情况;防火设施资金投入情况;施工现场存放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情况;在建工地开展面对面消防宣传教育等内容。及时排查治理发现的火灾隐患,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三、强化应急,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
  各市县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科学有效处置各类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