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提出6大类重点措施
5月29日,海南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向媒体记者进行了通报。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毛东利副厅长在发布会上说,《整改方案》提出了6大类21个方面的重点措施。
据介绍,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12月23日向海南省反馈了督察意见。海南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赐贵任组长,省委副书记、省长沈晓明任第一副组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超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省领导任副组长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在多次现场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多场会议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最强的优势和最大的本钱,必须倍加珍爱、精心呵护”的嘱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努力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
毛东利副厅长说,《整改方案》提出了6大类21个方面的重点措施。
一是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纠正思想偏差。从2018年起取消全省三分之二市县GDP、工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的考核,强化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约束。
二是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坚持“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干到底;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坚持“绿色、循环、低碳”理念,着力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十二个重点产业;建设绿色能源岛。
三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7月底前全面淘汰黄标车,2018年底前清理完成原有的槟榔熏烤土炉,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和提前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狠抓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到2020年,全省主要河流湖库、城镇内河(湖)、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加强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和危险废物管理;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大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处置“十三五”规划实施,2018年底前全省现有的120处垃圾堆放点全部停止使用,2020年底前分阶段完成存量垃圾场整治,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源防治,2018年底前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搬迁工作。
四是筑牢生态安全底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底完成校核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工作,将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应划尽划,全省保持33.5%的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35.1%的近岸海域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生态功能区监管;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推进违规填海造地破坏生态、违规侵占海岸带、海水养殖污染等突出问题的整改。
五是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打击环境违法联动机制,畅通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动衔接机制,依法有序推进环境公益诉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六是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现代监管体制,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现代产权制度;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拓展生态补偿实施范围,逐步实现森林、湿地、海洋、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生态保护红线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全面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据了解,《整改方案》还明确了确保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只升不降、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生态安全屏障得到全面巩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2%以上,全省城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8%以上,主要河流湖库、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不低于95%,县城以上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毛东利副厅长还说,《整改方案》还坚持问题导向,实行销号管理。围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所提出的56个具体问题,制订了172条整改措施清单,通过细化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导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项一项验收,一个一个销号,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