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深改组:强化国企纪检巡视 防国资流失
习近平昨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会议指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巡视监督以及社会监督,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监督,要权责分明、协同联合,清晰界定各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增强监督工作合力。据新华社电
【摘要】会议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要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体现和加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承担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
解读1
国有企业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国企改革一直是中央领导关注的主题。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指出:“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
去年8月深改组第四次会议,习近平谈到国企收入改革问题,“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国有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
今年1月13日,习近平再提国企,“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对国企领导班子的监督,搞好对国企的巡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4月30日的政治局会议“定调”:“中央坚持国有企业改革方向没有变”。昨日又提“加强党对国企的领导”,这是国企改革36天内再上最高决策层的重要会议。
回顾上述部署,北京市社科院副院长赵弘对新京报记者说,中央领导强调国企改革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此次会议明确提出:“坚持和加强党对国企的领导”。
“上世纪九十年代一些地区的国企改革,个别官员找到了权力寻租的空间,利用国企转制等机会,把国有资产卖出了‘白菜价’”,赵弘表示,国企改革的主要难点就是如何把握尺度和边界,“一方面要强化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走向市场、自主经营,这是国企改革的目的和原则。强化自主权的过程中,就必须提防少数人为个人或中高层等小群体,谋取私利,将国有资产据为己有。这就需要党组织在国企改革过程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对国企领导班子等各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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