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涉及违规设“小金库”、公款旅游等

22.09.2021  12:47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督促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推动作风整顿建设走深走实,屯昌县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一、时任屯昌思源实验学校校长程时贵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

  2010年4月至2018年7月,程时贵担任屯昌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期间,授意该校历任超市、食堂主管违规设立“小金库”,并经程时贵审批同意,屯昌思源实验学校使用该“小金库”资金违规发放学校教职工各类福利津贴、违规支付吃喝娱乐费用、违规公款旅游支出、违规送礼等支出共计58.36万元,其中40.86万元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违规支出款项,程时贵个人违规款项合计3.18万元。此外,程时贵还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1年6月,程时贵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六级专技(副高)。相关违纪款已上缴。

  二、屯昌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教研员陈应河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17年7月5日至8日,屯昌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教研员陈应河在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参加体育课教学观摩展示活动期间,借公务差旅之机违规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3个景点游玩,之后将个人旅游费用违规列入报销3000元。2020年12月,陈应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上缴。

  三、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级主任科员钟裕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4年至2015年期间,钟裕乐在代表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并参加71个政府投资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会议过程中,收受中标单位工作人员所送的红包共计14200元,并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21年5月,钟裕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