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县湾岭镇大平村党支部书记周永凯被处分

12.10.2015  10:20

  日前,琼中县纪委对湾岭镇大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永凯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08年以来,周永凯在未与村委会办理土地承包手续的情况下,在村集体土地上培育树苗、种植槟榔;其当选大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后,2015年上半年违规在村集体土地上建设个人蚕房。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琼中县纪委决定给予周永凯党内警告处分。(琼中县纪委)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