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明年3月1日施行

29.12.2014  11:04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    国家主席习近平28日签署了第十七、第十八号主席令。

  第十七号主席令说,《 中华 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号主席令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8日的决定:免去蔡武的文化部部长职务;任命雒树刚为文化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