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领会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营造国资国企纪检监察的执纪环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标志着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更好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因此,深刻领会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我们当前的政治任务,作为国资国企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在思想上、行动上必须认真学习和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理解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真正内涵,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的精神与加强国资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的精神与大力提高国资国企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结合起来,积极营造国资国企纪检监察的执纪环境,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政治上的保障。
一、必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国资国企纪检部门在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当中,必须从思想上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高度出发,总结历史经验,顺应人民愿望和时代发展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决定,在我们党的国家历史上应是第一次,意义重大而深远。
因此,我们在学习中要重点把握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提高我们党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迫切要求。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迫切要求。
二、必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国资国企纪检监察部门在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当中,必须在实际工作中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灵魂,也是贯穿全篇的红线。
因此,我们在学习中要重点把握和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工作重点,工作布局,努力方向。因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战略思想和战略部署一脉相承,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相互衔接,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三、必须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
国资国企纪检监察部门在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当中,必须在实践中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力推动,惩治腐败必须依法进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现象。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对于当前依法推动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我们在学习中要认真查找工作中的差距,认真总结在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尤其是我们国资国企纪检监察部门,要从实际工作中理清多年来在企业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好做法和不足,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履行好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客观分析并找准国资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机制问题的症结,在新形势下,做到合理调整,全面推动,建章立制,合力推动,考核监督、问责推动,强化办案、权威推动,努力营造国资国企纪检监察部门的执纪环境,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