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再添10个“海南省小康环保示范村”

02.02.2016  17:15
  为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我市坚持以创建小康环保示范村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有力抓手,全面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在文明生态村建设的基础上,按照《海南省小康环保示范村评定办法》要求,积极组织各区开展小康环保示范村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秀英区石山镇昌道村、琼山区三门坡镇兑水园村、美兰区大致坡镇福良村等10个村庄获得2015年度“海南省小康环保示范村”的称号。自2007年开展此项创建工作以来,全市共建成省级小康环保示范村45个。所有被命名的村庄在整治村容村貌、加强饮水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化等方面均取得较好成效,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较高,是所在区经济条件较好、村庄生态环境优美的村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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