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6个市县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并将逐步向全省推开

12.03.2015  10:34

      原标题:海南6个市县实施居住证制度并将逐步向全省推开

      近期,中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记者梳理发现,很多改革,海南早已在试水先行,部分政策早已出台并实施。

      6市县实施居住证制度并将逐步向全省推开

      【改革举措】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商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了解到,早在2012年,我省就已经在陵水、琼中试点居住证制度,这这两个县《居住证》取代原来的《暂住证》,使外来务工人员享有和本地居民同等福利待遇。此后,我省居住证制度一直在有序推进,陵水和琼中作为《居住证》首发市县,随后三沙、文昌、昌江接着启动,三亚作为第6个发放市县。

      据了解,居住证制度将逐步向全省推开。

      省内异地年检、异地处理交通违章已经实施

      【改革举措】要深化机动车检验改革,全面实施省内异地验车,逐步推行跨省异地验车。加快建立跨省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制度。

      据海南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机动车省内异地年检方面,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全面推进检验机构社会化等举措海南已提前实现。海南于2004年起,检验机构全部实现了社会化经营;同时在2012年已实现远程核发检验合格标志;2012年7月起,海南小型汽车、大货车陆续实现省内异地年检,年检不用再到车管所检验,只要携带完整的资料,选择就近的检测站便可以办理年检业务。

      据了解,我省自2009年6月1日开始实行省内交通违法异地处罚,其后我省在总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琼北、琼南车管所及海口、三亚交警支队等单位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试点开展省际异地交通违法处理。目前,我省异地处理交通违章已开展得非常成熟。

      下放出入境管理权限让境外人员办证便利

      【改革举措】改革内地往来港澳边检查验模式,提高通关效率。向县级公安机关下放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权限。健全完善统一规范、灵活务实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制度。

      早在2012年,我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就推出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其中就包括下放境外人员证件受理、审批、签发权。授权海口、三亚、洋浦地区公安机关受理、审批、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一次有效台胞证》和《外国人出入境证》。下放台胞业务受理权。下放《一次有效台胞证》及台胞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的受理权给文昌、琼海、儋州、万宁、陵水、临高、东方、白沙、保亭9个已设专职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市县公安局。下放港澳商务报备权。将赴港澳商务报备权下放至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方便报备单位就近完成报备工作。下放再次签注制证权。下放赴港澳再次签注制证权给海口、三亚、洋浦地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下放权限以后申请人就可以选择就近申请和就地取证,极大便利了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