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建1个省级物流园区3个国家物流枢纽

23.07.2022  15:13

   海南省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方案(2022-2025年)》出台

   海南将建1个省级物流园区和3个国家物流枢纽

  本报讯 (记者傅人意 实习生林慧冬)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出台《海南省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海南将经过三年多努力,建成1个省级物流园区和3个国家物流枢纽,港口和机场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完成数字化物流服务体系框架搭建。全省物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航运航线网络进一步拓宽,初步形成通达全球、服务全国的航运和航空物流服务网络体系,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和航空枢纽初具规模,基本建成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国家大仓库”。

  根据重大物流基础设施表,省级物流园区2022年将完成土地供给并启动建设,2023年底完成招商,2024年底前完成主体建设工作。洋浦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海口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三亚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均将于2025年底前建成。

  《方案》指出,到2022年底,全社会物流费用与GDP比率(剔除“中国洋浦港”船籍港影响,下同)控制在13.87%以内,公共集装箱码头对外公示的各项收费标准对标不高于周边区域港口,协调推进海南铁路货物运价调整,保持与其他运输方式价格相持平。全省集装箱吞吐量达365万标准箱,稳定运行集装箱班轮航线数量达50条,航空货邮吞吐量达20万吨。

  到2025年底,全社会物流费用与GDP比率控制在12.84%以内,港口收费标准具备国际竞争力,海口美兰机场国际物流收费标准与发达地区机场形成比较优势。省级物流园区全面建成。全省集装箱吞吐量达750万标准箱,稳定运行集装箱班轮航线数量达80条,航空货邮吞吐量达40万吨,民航通达城市210个。

  我省还将通过出台土地政策、财政政策、融资政策进行支持。2022年,制定出台支持物流项目用地的政策文件,修订《海南省建设用地土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综合考虑和合理测算物流项目建设用地出让控制相关指标。2023—2025年,根据项目情况统筹地债、基建资金对省级物流园区基础设施予以支持等。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