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将高标准全面改造升级城区43个农贸市场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7月17日电 6月17日,受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孙新阳的委托,海口市政府孙世文副市长和巴特尔副市长联合调研海口市农贸市场,同时召开了专题会议,与会各职能部门就海口市当前和今年如何围绕海口“双创”目标,推动海口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升级改造和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据了解,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海口将按照新标准对市区43家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改造升级。
会议明确提出,海口市要以规划合理布局引导市场的建设,彻底解决农贸市场管理不到位、环境脏乱差问题。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海口市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推进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对城区43个农贸市场内外部环境秩序尤其是依附农贸市场生存的马路市场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剖析问题找准症结合进行整治,着力解决农贸市场责任主体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环卫基础设施配套不完成,经营自律、消防安全、卫生保洁、占道经营等重点、难点问题。方案还要求,海口市秀英、琼山、龙华和美兰四个区在2015年底各确定一个农贸市场为标杆,树立模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促进整体水平提升,在2016年总结形成建立长效机制,2017年基本达到全国创建卫生城市和创建文明城市标准要求。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孙新阳高度重视海口的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环境秩序整治工作,6月18日在海南日报做了指示“要将其列为重要民生工程,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简称“双创”为抓手,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全力推动,切实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的农贸市场购物环境”。
为落实市委、市领导的指示精神,6月23—25日海口市商务局派出相关人员赴连续三年获得全国“双创”达标城市的珠海市学习考察农贸市场建设先进做法和管理经验,借鉴省外城市农贸市场建设先进做法和管理经验,结合原《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DB46/T80-2007)以及海口市农贸市场建设实际情况,对原《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DB46/T80-2007)标准进行了调整,同时制定了《海口市农贸市场建设规范标准》(2015年版),6月5日海口市商务局行文《关于海口市农贸市场建设规范标准(2015年版)》征求意见函,向各区政府及各部门的职能征求意见。
待《海口市农贸市场建设规范标准》(2015年版)颁布实施后,海口市商务局将利用2至3年时间按照农贸市场建设规范新标准对城区现有的43家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改造,并做以下改造计划安排:
2015年下半年启动11家(其中:秀英区2家,龙华区2家,美兰区2家,琼山区5家);2016年启动15家(其中:秀英区3家,龙华区5家,美兰区5家,琼山区2家;2017年17家全面启动(其中:美兰区5个,琼山区5家,龙华区7个),其中3家被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届时将根据辖区棚户区改造计划同步进行。(党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