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口新增41个公共停车场 人行道禁设停车位
海口网5月22日消息 (记者史发梅)近日从市规划局编制的《海口市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下称《规划》)获悉,到2020年,我市将在中心城区规划公共停车场55处,其中保留现状3处、临时规划1处、规划新增41处,供给泊位1.3万个。到2030年规划共布置405个停车场,供给停车位8.2万个,停车场总用地面积为114公顷。
据了解,《规划》将指导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缓解当前停车问题;科学安排停车设施,构建有序停车环境,合理引导交通需求,逐步形成与城市资源条件和土地利用相协调,与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可持续停车发展模式。
《规划》范围为海口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城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北与海口市东、西行政界线围合的区域),面积为562.4平方公里。《规划》对象是指公共停车设施为社会性客车的停放设施,其中不包括公交车、出租车、货车等专业运输车辆、摩托车以及非机动车的停放设施;《规划》内容包括停车发展战略、停车分区、停车供应体系、公共停车设施布局、路内停车规划指引(可设置、不得设置路内停车位路段的条件)、近期建设的要点等。
此外,《规划》还列出了公示图纸,如现状公共停车场分布图、现状临时停车泊位分布图、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图、城市公共停车场近期规划图、停车场规划布局—旧城、停车场规划布局—金贸等。
规划近期从2016年到2020年
远期从2021年到2030年
规划范围为:我市主城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北与海口市东、西行政界线围合的区域),面积为562.4平方公里。规划期限分为近期和远期:近期从2016到2020年,远期从2021到2030年。近期以扩大停车供应为主、停车需求管理为辅,方便停车和加强管理收费相统一的策略;以公共停车补充配建不足。远期以停车需求管理为主,停车场建设为辅的策略。
规划所指公共停车设施为社会性客车的停放设施,不包括公交车、出租车、货车等专业运输车辆、摩托车以及非机动车的停放设施。
主城区划设3种停车区
为落实不同区域停车供给差异化策略和对停车需求的调控性作用,我市主城区划设三种停车区,分别为严格限制区、一般限制区和适度发展区。
严格限制区为“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区”,采取需求调控型的停车供应政策;范围为龙昆南路—凤翔路—琼州大道—红城湖路围合区域、长堤路—白龙路—蓝天路—西沙路—龙昆北路围合区域、滨海大道—龙昆北路—海秀中路—丘海大道围合区域。
一般限制区为“公共交通与小汽车平衡发展区”,主要为停车设施适度供应地区,采取停车需求适度满足型的停车供应政策;范围为滨江西路—椰海大道—秀英大道与琼州海峡围合而成的除严格限制区以外的区域(包括海甸岛)。
适度发展区为“小汽车宽松发展区”,主要为停车设施适度扩大供应地区,停车供给充分满足需求自然增长;范围为主城区内除严格限制区、一般限制区外的其它区域。
所有人行道禁止设立路内停车位
《规划》提出, 所有人行道;学校、医院出入口以及公共交通站点附近30米范围内的路段;人行横道线两侧5米范围内区域;急救站、加油站、消防队(站)门前、紧急避难场地出入口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及消防通道、消防扑救场地、消火栓周边5米范围内区域和盲人专用通道,禁止设立路内停车位。
禁止设立路内停车位的路段还有,城市主干道、快速路沿线及主、次干道之间的连接道;交叉口、铁路道口、急弯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不足 50m 的路段;宽度在5m以下的,有机非隔离设施的非机动车道;双向通行低于8米、单向通行少于6米的车行道;可能损害城市绿地或者树木的路段;各类地下管道工作井上方1.5米范围内。
除此以外, 以下位置不宜设置路内停车位:服务水平为C、D、E、F,交通状况为稳定流(可接受延误)、接近稳定流(可忍受延误)、不稳定交通流(拥挤)、强制交通流(堵塞),单方向道路高峰小时V/C>0.7。
到2020年规划公共停车场55处
《规划》提出,至2020年,在中心城区规划公共停车场55处,其中保留现状3处,临时规划1处,规划新增41处;供给泊位1.3万个。
居住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在内部通过挖潜及改造建设停车场,并在有条件的周边区域增建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并按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规划》提出制定相关政策分层办理规划和土地手续,鼓励利用公共设施、人防工程、综合管廊等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建停车场,引导停车产业化。做好用地保障,中心城区功能搬迁等腾出的土地应规划一定比例预留用于停车场建设。
与互联网融合提前预定车位
《规划》提出加强不同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强化对系统平台监督,促进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支持移动终端互联网停车应用的开发与推广,鼓励出行前进行停车查询、预定车位,实现自动计费支付等功能,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因寻找停车泊位诱发的交通需求。
严格监管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随意圈地收费等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城市重点区域违法停车治理,基本杜绝无刚性供需矛盾区域的违法停车行为,保障公共停车场有效需求,提高收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