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端午节礼

30.05.2014  10:34
      海南日报海口5月29日讯  (记者张谯星  通讯员李红山  段小申)端午节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纪委今天下发通知,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端午节礼,切实做到廉洁过端午、坚决反“四风”。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坚决纠正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各财政拨款单位要坚决杜绝利用公款购买粽子等节礼、相互迎来送往、建立私人感情的行为,做到公私分明。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与财政、审计、地税、国税等部门的联动协查机制。对发现的顶风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要快查快结,对查实的违规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通知》提出,要畅通举报渠道,拓展线索来源,欢迎社会公众和媒体进行监督举报。举报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3号楼301室省整治庸懒散奢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570203),举报电话0898-65386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