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地三亚两居民同时建房 争了八年终和解
原标题:一块地两人建房八年纠纷终和解
同一块土地,却同时有两人在此建房,并为了土地使用的问题纷争不休长达八年之久。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这起土地行政纠纷案件时,本着“以和为贵”的审判理念,通过对案件两位当事人张某和董某做反复的思想工作,促进其达成和解协议,使得这场漫长的土地之争得到了圆满解决。
据介绍,早在1986年10月,张某曾经原崖县红沙公社基建委员会批准,在红沙太封坡取得一块使用面积为240平方米的住宅用地。随后其在该批准用地面积内打下地基,并将地基北侧上方的坡土推平。而董某则在80年代末时在该地北侧上方开始搭建简易棚屋,并在90年代中期建起一间约175平方米砖混结构平顶房屋,居住至今。
2008年6月,当张某从市政府部门取得《土地房屋权证》后,发现董某所建房屋部分在其土地范围内,遂以董某侵权为由诉至市城郊人民法院。而董某在民事诉讼中获知市政府已给张某颁发了《土地房屋权证》后,便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市政府给张某颁发的权证。
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两案诉讼请求虽有不同,但核心问题只有一个,即如何处理张某在该土地上的民事权益,以及妥善处理好董某的居住问题。为此,法官们详细了解了当事人的矛盾所在,到案件现场进行了多方位、多层次的实地勘查和案外协调,向双方当事人厘清法律关系,明确法律责任,就董某被拆房屋的重建出谋划策,力争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在多方努力下,双方就董某房屋拆迁补偿达成一致意见,张某一次性向董某支付15万元补偿款,董某拆除位于张某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房屋,并双方互相撤诉,长达8年之久的土地之争终于成功和解。
事后,张某和董某也都表示还将继续和睦相处,做友好邻居。而该案的成功和解,不仅化解了邻里纠纷,消除了双方多年隔阂和积怨,也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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