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东盟合作教育综合楼等3个项目EPC合同

14.04.2017  09:17

4月11日晚,学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东盟合作教育综合楼等3个项目EPC合同。我校校长曹瑜、副校长杨兹举,项目承建单位海南二建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启盛、副总经理柯景清、经营部副部长刘宇峰、技术负责人蒋兴华出席会议。

会上,双方就东盟合作教育综合楼、专家公寓楼、海洋人文社科大楼等3个项目EPC合同有关问题逐条进行了充分讨论,深入交换意见并达成共识,议定在相关法律法规框架下,抓紧完善EPC合同,尽快出台并签订正式合同文本,推动东盟合作教育综合楼等3个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曹瑜校长强调,合同的完善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东盟合作教育综合楼等3个项目直接关系到学校下一阶段的发展进程,大家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基建处、项目承建方等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反馈制度,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报告,以认真、务实、高效的精神落实各项工作,保障东盟合作教育综合楼等3个项目早日开工投建。

学校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基建处负责人及学校法律顾问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符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