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110万元!乐东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纠纷

10.03.2022  10:22

  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管办法官符志清利用互联网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为原告追回了110万余元的施工意向金,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据了解,2017年7月,原告简某鹏、刘某文与被告某集团第七局公司签订了《施工协议》,达成合作意向,两原告按协议约定向被告支付了750万元的施工意向金,因政策调整,该工程无法继续开展,两原告遂与被告某集团第七局公司、第六局海南分公司、第六局公司签订三方协议,约定由某集团第六局公司、第六局海南分公司代某集团第七局公司向原告返还施工意向金。但截至起诉之日止,某集团第六局公司、第六局海南分公司仍欠原告意向金及利息151万余元,双方因此成讼。

  承办法官符志清阅卷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存在调解的可能性,于是在开庭前先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经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得知,被告之所以尚欠原告意向金无法付清,是因为公司受疫情影响,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原告能够给予一定期限的缓冲期,分批次偿清剩余意向金。但原告态度强硬,认为被告作为集团公司,完全具备履行能力,坚决不肯调解。为及时化解双方纠纷,且考虑到其中一名被告因疫情原因无法到现场,法官决定通过云上法庭视频连线调解,经过法官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确认被告尚欠原告施工意向金110万余元,原告同意被告分期付款,被告于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期间分三次支付清全部施工意向金给原告。至此,该案纠纷得以化解。

  乐东法院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积极借助信息化手段助推线上调解工作,切实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精准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