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0时起,东方解除静态管理,有序恢复经济社会正常秩序

02.09.2022  08:43

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解除静态管理

有序恢复经济社会正常秩序的通告

  9月1日,东方市第25轮全员核酸筛查共采样425955人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目前东方市除1个中风险区外,其余区域均为低风险区,经东方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9月2日零时起,东方市解除静态管理,有序恢复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对中风险区继续按照中风险区防控措施管理,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对低风险区实行以下防控措施管理。

  一、严防疫情输入

  在保持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等运输畅通的基础上,加强跨市县流动管理,继续严格开展省内外各市县来(返)东方人员查验工作,对尚未实现社会面清零涉疫地区人员进行劝返。

  (一)近7日内省内外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及三亚、乐东、儋州、澄迈、万宁等5个市县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东方。

  (二)近7日有海口、陵水、临高等3个市县旅居史人员,进入东方前7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佩戴口罩、身份证明、地点码、健康码、行程码并进行登记后予以放行;进入东方后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备,做好个人防护,进行3天居家隔离管理,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其他市县非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佩戴口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进行登记后予以放行。

  (四)省内无疫情市县旅居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佩戴口罩、身份证明、地点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登记后予以放行。

  (五)省外非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佩戴口罩、身份证明、地点码、健康码、行程码、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进行登记后予以放行。

  (六)对持有《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且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的,有三亚、乐东、儋州、澄迈、万宁等5个市县行程的货运司机,在通过防疫检查点时进行抗原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做好登记后放行。

  (七)离岛旅客查验按现行的离岛管理政策执行。对所在地统一组织从健康管理驿站“点对点”闭环转运的人员,持有健康监测证明的自驾人员予以放行。

  (八)因危急重症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做好登记,予以放行。返回东方后进行3天居家隔离管理,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九)所有外来(返)东方市人员要提前向社区(村、居)报备,落实管控措施。广大群众发现重点地区来(返)东方市未按规定报备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属地乡镇政府举报。

  二、暂时保持低水平社会活动

  (一)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参加中风险区防控和核酸采样工作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按战区安排开展防控工作。各属地、各部门要为企业复工复产做好服务保障。农贸市场、商超、便利店、药店、理发店等保持基本民生保障重点发展场所和经营单位,在主城区的,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同意,其他区域经所在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同意,方可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但需按照平时容量的50%限制人流。各经营性场所每日至少开展一次消毒,农贸市场、商超等要分散设置生活物资营业点,引导分流群众错峰购物,避免人员聚集。

  (二)进入以上各公共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测体温、扫地点码、戴口罩等措施,同时必须持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各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查验责任。不落实防控责任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继续暂停省际、市际、县际客运、市域公交、出租车、网约车业务,社会车辆非必要不出市。

  (四)单位食堂、各餐饮场所仅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服务,堂食待全省疫情高质量社会面清零后逐步有序开放。

  (五)全市景区景点、歌舞娱乐场所、棋牌室、电影院、游戏(电玩)厅、剧院、网吧、歌厅、酒吧、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外)游泳馆、美容院等室内经营性密闭场所继续暂停营业。

  (六)继续暂停渔业渔船渔民出海作业,加强“五渔”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打击越界捕捞、走私、偷渡、载客及非法海上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按规定对渔民及渔货物开展核酸检测,进一步加强鱼市鱼贩渔货物监督,规范流通环节管控。

  (七)未规范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病人。

  (八)红事暂缓、白事从简,严禁举办线下各类培训、大型会议、大型活动、大型慰问、联欢、节日祈福等群体性聚集活动。

  三、常态化落实疫情监测预警

  (一)全市公安民警、安保人员、环卫工人、社区防控志愿者、快递外卖配送人员、农贸市场、交通运输服务、建筑工人等重点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的亲属,加密核酸检测频次,每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有条件的,重点人员每天上岗前开展一次抗原检测,并拍照留查。发热门诊就诊人员、医务人员、渔民、渔市、农贸市场和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每天1次核酸检测。

  (二)药店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发挥“哨点”作用,落实好“四类”药品(止咳、退烧、抗病毒、抗生素)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一律查验身份证件、实名进行登记,并询问用药人员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现场予以抗原检测,发现疫情风险要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三)做好疫情应对的物资和人员储备,一旦发现疫情,立即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对疫情形势及扩散风险进行综合研判,以最严格的举措落实“四应四尽”要求,坚决将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压实四方责任,督促车站、公共交通工具,渔市和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养老院、监所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入口扫地点码、测体温和查验72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等措施,严格落实人员健康监测、清洁消毒、通风换气、个人防护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对于未按规定查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顶格处理。

  五、强化日常防护措施

  全市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其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勤洗手,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各类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扫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请广大市民强化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遵守防疫政策,非必要不离东方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有需要离开东方的,需持有48小时2次核酸阴性报告,并遵守目的地防疫规定要求。

  东方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防疫措施,请广大市民以正式发布信息为准,不信谣、不传谣,继续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齐心协力筑牢东方疫情防控屏障。

  本公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