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政府办原副主任黄仪因收受贿赂被双开
6日,东方市纪委再次集中通报27起违纪违法案件,37人被点名处分。
记者了解到,通报中,东方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及行政撤职以上重处分19人,开除党籍14人,留党察看2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行政开除4人,行政撤职3人;处分科级干部11人。此次通报的案件涉及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宴请、公款旅游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类的案例达11起,贪污贿赂类9起,违反财经纪律类、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以及失职、渎职类的案件各1至2起不等。
其中,该市粮食储备公司原党支部书记、原经理吉进海于2013年1月至4月期间,违规将公款120万元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市纪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该市住建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符永立于2011年至2013年期间,在报建审批工作中收受他人财物,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纪委、市监察局分别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按科员安排)处分;该市住建局原党组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副局长李益智于2011年期间,在报建审批工作中收受他人财物,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纪委、市监察局分别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按科员安排)处分;该市政府办原副主任、法制办原主任黄仪于2011年至2013年期间,在政府拆迁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纪委、市监察局分别给予其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等。
据悉,今年以来,东方市纪委共立案33宗42人,涉及科级干部16人,挽回经济损失112.99万元。为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形成震慑,该市已经分5次通报了9起典型个案。
东方市纪委负责人表示,将坚持曝光通报形成震慑,加大对“庸懒散奢贪”、“吃拿卡要拖”等不正之风的持续整治力度,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