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与东方市委市政府举行深化战略合作座谈会
12月3日下午,为贯彻落实省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我委与东方市委、市政府在琼苑宾馆举行深化战略合作座谈会。东方市市委书记吉明江、市长邓敏、副市长符永中及市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负责人,我委倪健主任、蔡君副主任、梁学伟巡视员和办公室、资本处负责人,以及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海汽控股控股公司、海南省路桥投资建设公司、海南联合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和部分二级企业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倪健主任主持座谈会,对东方市党政领导一行到访表达了热烈的欢迎。东方市委吉明江书记介绍了东方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提出了具体合作的建议意见。东方市政府邓敏市长表达了加强双方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的意愿。东方市发改委负责人介绍了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试行代建制的有关规定,以及现已进入代建招标环节年底可以进行代建的13个项目,东方市财政局通报了东方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16个项目。各参会的省属企业负责人通报了各自企业在东方市的发展情况,表达了希望参与东方投资建设,与东方市共同发展,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发展的强烈愿望。
双方达成了四点重要共识:一是建立全面合作战略伙伴关系。双方愿意在原有合作的基础上,寻求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战略合作,建立更加紧密友好的合作关系,形成携手并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二是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省国资委与东方市尽快研究起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争取2016年元旦前举行一场签约仪式。三是成立专门议事机构形成协调沟通机制。建立由省国资委和东方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联络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协商解决工作中的出现的重要问题,争取双方合作取得明显成果,实现互利共赢。四是建立一个合作项目库。参会的省属企业要抓住机遇尽快研究东方市提供的代建及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及时参与代建投标和施工投标,更加积极的配合、参与东方市的城镇、市政建设;省属企业要深入谋划自身产业发展与东方市发展的融合,争取深入参与东方市民生工程、生态环保等各项事业,实现地方和省属企业的互利共赢。
倪健主任代表省国资委感谢东方市委市政府领导对省属企业的高度认可和重视,并对省属企业积极参与深化合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