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一男子虚假销售口罩诈骗2人16700元 获刑一年三个月

29.04.2020  17:52

      4月29日上午,东方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疫情期间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被告人钟某胜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据悉,2020年2月22日,被告人钟某胜利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民众对口罩等防护物资迫切需求的心理,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销售口罩的信息实施诈骗,在将被害人购货款项骗取到手后,随即将被害人微信号拉入黑名单。被告人钟某胜通过此方式共骗取2名被害人合计16700元。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其家属通过转账方式将所骗取购货款分别退还给2名被害人。

      东方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口罩紧缺情况下,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应从重处罚,遂依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依法判处被告人钟某胜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钟某胜庭审前同意该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并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

      宣判后,被告人钟某胜表示服刑不上诉。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举国上下众志成城,共同抗疫,但总有人在抗击疫情紧要关头利欲熏心,以身试法,该案的审理充分体现人民法院从重从快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下一步,东方法院将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为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海南新冠疫情仍处于“零星散发期”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应急首席专家金玉明5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通过疫情监测发现,近期海南省部分市县新冠病毒感染病例数、发热病人新冠病毒阳性检出率明显增加。经专家综合分析研判认为:目前海南省新冠疫情仍处于“零星散发期”。近期报告新冠感染者主要以既往未感染人群为主,少部分为第一波疫情(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已感染人群。当前海南省新冠主要流行株为XBB.中新网海南频道
海南提示:师生不能带病返校上学、工作
日前 海南省教育厅发布温馨提示 其中提中新网海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