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局查获一批超保质期大米

07.08.2015  19:16

  为保障乐东县人民群众的日常饮食安全健康,近日,乐东县局查处一起乐东乐城冬柏粮店涉嫌超过保质期大米案,共查获超保质期大米14包,货值金额1272元。 

  7月29日,乐东县局执法人员现场监督检查位于县城乐城光明路第二粮所的乐城冬柏粮店,发现该粮店的大米堆中有超保质期皇宫香米8包、谷谷福米6包,货值金额1272元,且当事人未能提供超保质期大米的购进票据。执法人员现场依法查封扣押超保质期大米,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现场取照12张。 

  经查,当事人于2015年3月20日从海口购进60包皇宫大米,生产企业为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晖鸿米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5年3月10日,保质期三个月;于2015年1月15日从海口的杰利公司购进30包谷谷福米,生产企业为广西绿苑米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4年12月2日,保质期三个月,均属过期大米,并已经乐东局案件合议,作出罚款处罚决定。 

    该案件正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