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局全面开展整治县城夜宵摊点

10.11.2015  16:20

  乐东县局今起对县城各类夜宵摊点进行全面整治,要求今后夜宵摊点必须凭“四证”经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逐步规范夜宵摊点的经营行为,全面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水平。 

    夜宵已成为市民夜生活的主要消遣,但存在无照无证违规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卫生条件脏乱差等食品安全隐患。乐东县局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有未能达到许可规定要求的夜宵摊点。 

    为加強对夜宵摊点的规范管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乐东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验收顺利通过,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对“创卫”工作要求,该局决定对县城夜宵摊点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制定了实施方案。对无占道批准文件、无工商营业执照,未在政府部门指定临时区域、时段经营的夜宵摊点,监督指导其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引导规范一批不完全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夜宵摊点,尽快督促其完善生产条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证体系。 

    11月6日上午,乐东县局举办夜宵摊点食品安全培训班,邀请县工商局和城管局有关领导与40多个夜宵摊点负责人参加了培训。食药监、工商和城管三个部门明确要求,今后县城夜宵摊点必须取得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和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健康证后才能经营,各经营户还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乐东县局潘文俊局长表示,为确保专项整治顺利进行,从11月9日起,该局将与工商和城管三个部门联合派出执法组,每天晚上对县城夜宵摊点进行巡查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