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专家:专项转移支付清理 触动地方部门利益
制图:李姿阅
日前,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细化落实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的相关举措,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促进财政收支规范透明。
“新预算法刚刚落地,预算改革的新步伐就紧紧跟上,充分体现了重大改革举措于法有据。”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表示,预算是公共财政的基石,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深化财税改革的首要内容,应当先行推进。抓住预算改革这一“龙头”,并在今明两年取得决定性进展,将为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
统筹财力更多用于民生,加大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改革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同时,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建立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
“加大各预算之间的财力统筹,将资金更多地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意味着公共财政资金将不断壮大,政府可以更好地保障百姓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中央财经大学政府预算管理研究所所长李燕教授认为。
李燕解释说,我国政府预算体系包括四本预算,这四本预算各有侧重和分工。相对而言,一般公共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主要涉及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与百姓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而政府性基金预算更侧重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行业发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则主要用于国企自身。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这一改革着眼点就是要打破部门利益,把在一些领域“封闭”运行的资金腾挪出来,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更大程度上实现全民共享。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预算公开是关键环节。预算公开透明,百姓才能了解财政的钱花到了什么地方,花得是否合理到位。此次决定明确从三个方面推进预算公开:一是扩大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全部都要公开预决算;二是细化公开内容,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三是对公开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进行规范整改、完善制度。
“预算公开的目的,就是要接受社会监督,改进政府工作。此次改革方案特别强调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赋予了预算公开更深层的意义,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制度反腐’方面,将发挥更大作用。”李燕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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